检前注意事项

来源: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



一、必遵规定

1、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
2、请于检查当日早晨留取粪便标本于收集器内送检。

3、勿携带儿童陪伴,并“遵守”非检查者请勿进入检查区。

4、禁止在检查区内使用手机,以免干扰、损坏仪器影响检查结果。

5、提前交费者,体检有效期为三个月。

6、所收取受检者尿、血、粪便标本由本中心处理,受检者不得有异议。

7、查体当日请不要携带首饰及贵重物品,如有丢失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
8、胃肠镜等特殊检查不能与体检同一天进行。

9、请于检查当日早上7:15-9:30间按报到梯次到达,9:30以后婉谢检查。


二、饮食原则

1、请于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。

2、检查前一天晚宜清淡饮食,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、高蛋白类食物。

3、请于检体前四小时禁食、水,以保证查体正常进行。

4、拟行胃、肠镜检查者于检查前一天晚餐后完全禁食、禁水。

5、拟行肠镜检查者请按肠镱检查注意事项准备。


三、女性注意:

1、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,避免X光及宫颈涂片检查。

2、受检者月经期间,勿留取尿、粪便标本送检及接受血相关(如卵巢)肿瘤标志物及宫颈涂片检查、胃肠镜等检查,同时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,另行安排补做上述检查。

3、常规妇科超声采取经阴道检查不需要憋尿。

4、未婚女士(包括未满18周岁者)行妇科检查及相关检查项目时敬请父、母或本人签署同意书。

5、受检前日请暂停用阴道用药及冲洗,避免性生活。


四、特殊人群:

1、患有高血压、冠心病者请按时服药(少量饮水不影响体检结果);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,请随身携带常规(急救)药品,空腹抽血后按规定服药。

2、体检时需向医师详细说明本人患慢性病的具体病史。

3、患有严重病或行动不便需要搀扶、护理者,婉谢体检,建议挂号就诊。

4、未满18周岁者禁做骨密度检测。